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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隆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3 15:55:50  浏览:   字体:小 中 大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隆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隆政办发〔201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食品药品工作管理,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隆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段生荣  区长

副主任:丁学龙  副区长

        车加助  副区长

成  员:何利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建华  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霍俊燕  区依法治区办主任

罗晓丹  区政府研究室主任

施崇姜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曾如德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文军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罗向前  区财政局局长

陆云天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文学  区教育局局长

杨晓平  区农业局局长

聂  爻  区商务局局长

万  敏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先飞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永军  区旅游发展局局长

朱明宏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政委

段锦诗  区民宗局局长

张祚仁  区司法局局长

王云芳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  强  区综治办主任

王雪莲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宏武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由陆云天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晓丹、王先飞、李宏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指导乡镇(街道)综合协调机构开展工作;督促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完善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承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